山东省会计信息采集网(会计信息网入口)
(菏泽市财政局)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与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注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参与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会计信息采集的目的
信息采集内容是根据国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出的最基本的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人员评价、继续教育学习、会计培训注册、会计人才选拔等提供信息检索和验证。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教育等“零差事”服务。
二。会计信息采集对象:
会计人员的范围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山东省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括初级、中级、高级、高级);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审计;
(3)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核算(政府预算执行结果);
(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总会计师的,属于会计人员。
三。会计信息采集时间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分为集中采集和长期采集两个阶段,
长期收集阶段:会计人员可以长期持续收集信息。
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的变化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连续三年未更新的,由省财政厅进行清理。
四。会计信息收集的方式和程序
信息收集采用会计人员在线填写自己的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由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的方法。
(1)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按照说明和提示进行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2)各级财务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上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信息收集遵循本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收集信息。
请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损害您的个人信用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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