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没有用完)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19年4月12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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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以一年以上实际支付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在年初一次性或按月计算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2.年度提取比例在1.5%-8%的范围内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连续三年亏损或结余的职工教育经费可调整提取比例不得低于1.5%,但可高于8%,但不得给企业造成损失
职工教育经费年初余额高于上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的8%,当年不得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的,可以暂停提取
3.职工教育经费从当期管理费用中列支,作为应付款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
4.员工教育B费的60%以上应当用于对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
5.4月30日前可以登陆财政部官网发表意见
(新闻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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