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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
发布
《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宣布成立11个税务机构,
具体类别、职能、管辖见此。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
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石景山区税务局派出税务机构挂牌后的有关税务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已设立11个税务机构。
第一税务所主要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
第二税务所主要负责区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区级事业单位的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集中管理和风险应对;
第三税务所主要负责其管辖区域内契税和个人房地产销售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第四税务所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的风险应对;
八宝山税务所等7个税务所负责所辖街道地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与非税收入有关的基本事项的管理以及风险应对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石景山区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机构挂牌后,将统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原行政和业务印章应当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件、表格等的新名称、本地轨道和编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石景山区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机构挂牌后,原石景山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税收征管职权将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的税务机构继承,未尽事宜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的税务机构处理,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发布的执法文书和签订的各项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有关证件、资格和证件的效力保持不变。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对新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北京网上税务局(企业版),在“纳税人汇总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
特此宣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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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北京石景山税务
编辑制作:石景山区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