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广西会计信息网)
2020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帮助优化全区商业环境,促进经济优质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坚持清仓和增量审查并重,不断优化机制,完善措施,增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能力。
1.完善制度和规则,着力优化内部审查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审查范围不限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和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查,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内部审查机制,提高公平竞争的有效性,从源头上防止出台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从专业角度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法律咨询。此外,考虑到考试效率,围绕当前的“六保”、“六保”,优化考试流程,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快速审核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恢复生产、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通过制度约束、自查、程序检查和专业支持,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
2.坚持底线思维推进审核清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继续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核制度。在起草办公室自查的基础上,对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在合法性审查阶段特别考虑了公平竞争因素。同时,继续组织内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合法性、公平竞争、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消除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约束,确保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产生排斥或限制竞争的效果。
3.依法履职,重点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始终将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和措施作为公平竞争审查的重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消除阻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保障所有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一是2019年10月,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法规工作完成。自治区财政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文件没有阻碍经营环境的优化,市县清理中存在的个别问题也得到及时纠正。二是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在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范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的问题。第三,依法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文件和采购过程中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和纠正。
四。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加强宣传培训
201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宣传贯彻,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深化金融改革任务,宣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