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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西藏人力资源市场可以托管农民工档案。有文件托管需求的单位应该来看看怎么处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的公告
为促进我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托管范围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中央企业、自治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辞职(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以及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
托管流程
有档案保管要求的相关单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
1.经办单位派专人(人力资源部和政工人事部的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表》(附件1)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给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2.通过保密关系将流动人员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2)的人事档案移交给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托管流程
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首次经办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上级行政部门出具的《无档案管理权限证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表》号文件,在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指定专人办理人事档案保管。第二次,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办理人事档案的保管。
业务受理科室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地址:综合服务大楼308室
关联人:彭定于银拉坝仓库
电话:0891-
附件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移表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通知
3.没有文件管理机构证书(模板)
自治区劳动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