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会计分录(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凭证填写)
做法:90%的会计在工资计提和支付中写漏项!
会计和会计师说,学习会计有很多方法
每月发工资是公司员工的头等大事,也是会计人员一定不能出错的工作内容。但是在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情况下,会计分录一不小心就会混乱,几乎每个会计都“掉坑”了~
今天就给大家好好说说与工资计提和发放相关的会计处理!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区别
首先要明确权责发生制和支付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即计算和提取,具有以下功能:
1.预提一些已经发生但实际没有提前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进行。
2、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并提取有关规定(如某些商品被保留或减值)。
3.估算某些应付账款的金额并记录在账目中。
4.符合会计制度的其他预期项目。
总之,下个月的资金或者工资都是提前发的。
付款比较好理解,主要是支付上个月的工资。
其实,预提工资是相对于发放工资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预提工资。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入哪个月的费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薪资发放必须等到月底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的薪资才能发放(PS:薪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就是由此造成的)
因此,在月末(连同其他计提和结转分录,通常是月末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通过其他方式估算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并进行计提分录进行分录。
工资计提和发放工资的分录说明
首先,不管会计分录是什么,一定要记住借贷关系,如下表所示:
类别
借方
债权人
余额
资产类
借方(准备金、折旧、累计销售额相反)
成本等级
借方
费用类别
没有
收入类别
没有
负债类别
债权人
股权类别
债权人
那么,在计算工资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呢?
1.计提工资时(就是前文提到的企业拿来发工资的钱)
借:行政费用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为33,354工资
2.计提社保、公积金(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行政费用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保-企业部分
应付职工工资——公积金-企业部分
工资是要计提的。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会计分录怎么办?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保-个人部分
应付员工工资——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员工工资——社保-企业部分
社会保障-个人部分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上交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工资——公积金-企业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意]
社保在办理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因地而异。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的部分,可计入“管理费”。
计提的工资和实际发放不同,分录如何做?
这里有两种情况:
如果应计薪资大于已付薪资,则应按如下方式输入:
借:管理费-工资红字
信用证:支付给员工的红色工资
如果应计工资低于已付工资,则应按如下方式输入:
借款:管理费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