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率表(个体工商户提供劳务税率)
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
1、税收起征点
增值税:
商品月销售额2000-5000元;
应税服务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营业税: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2.个人所得税
(1)单项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
个人征收率:
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
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
1%专营香烟、糖和杂货;
1%的人专门从事配合饲料;
2%专营水果和水产品;
2%专营红烧和熟食;
3%租柜子的;
6%专攻花卉;
6%专营西餐、西餐小吃和咖啡;
8%的酒吧;
6%专攻出租车的人;
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
4%专门从事水路运输
4%专门从事装卸搬运;
2%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修等工程业务;
7%专攻美容烫发;
12%专攻电子游戏的人;
中介机构管理范围内的个人经纪人佣金收入的8%。
(2)综合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速算扣除数
(3)纯益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纯益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专营食品、零食的个体工商户按核定的净利润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查帐征收: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账簿,账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会计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通过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3.所得税起征点
(1)查帐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2)对采用综合带征率方式的带征户的起征点:
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的门槛为1500元;其他都是800元。
(3)采用单项带征率征收的,适用增值税、营业税同一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