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厅(10年内不会延迟退休了)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省级部门:
2017年省级预算已经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和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如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理财,规范收入征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一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档次和缴库方式按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确保完成预期的年度收入目标数。非政策因素造成超收或短收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短收超过20%的部分,增加政府调控比例,或者减少下一年度预算拨款。取消和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拖延或以其他名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二、严格预算约束,维护资金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执行支出预算,严禁擅自调整或挤占、混合预算项目和预算科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追加支出预算,指标都细化到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级和经济分类科目的科级。对于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业务收入和营业收入产生的盈余,原则上不追加支出预算。除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追加和政策及重大紧急事项外,原则上不调整部门预算和部门采购预算,确需调整的。原则上,各部门每年8月至9月重点调整一次,9月后不再办理调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