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会计(会计招聘网)
关于镇江市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2019]19号)的要求,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
镇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开始,
或者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日起可登录
“江苏省信息采集系统”
镇江市财政局官网
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有关工作详情通知如下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二是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采集对象;审计局出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和支出(费用)的核算;财务成果核算(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会计工作包括: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和地方行政区划的性质进行征集,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市政府征集,其他单位(包括部委、省、市属企业)选择地方行政区划征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征集,也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征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学生,原则上应当按照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收集信息,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收集信息。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会计师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地区)、国籍、政治面貌(部分由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
2.学历包括会计人员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最高学历证号、最高学历、最高学历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
3.会计信息包括:开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工作年限、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算盘等级、是否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学生填写学校位置;会计在职人员应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目前从事会计工作的岗位、会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
4.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多条信息)。
5.上传资料,根据填写的信息系统自动判断要上传的附件。
6.办理申请,填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并经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三、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1.会计人员登录“江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2.经财务部门批准后,完成信息收集。
3.后续变更:第一次汇总审批后,如果人事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我会自行登录系统进行修改,经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
四、采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