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教育 > 青海省教育网(2021青海教育报名考试网)

青海省教育网(2021青海教育报名考试网)

(日本发布)

最新!青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官网

青海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师防疫和教学改进在线培训的通知

市、州教育局、有关省级学校、培训机构(机构):

决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号文件要求,组织全省防疫和教学改进在线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目标

帮助学校管理者和一线教师了解疫情防控的实践知识,明确防疫责任,掌握防控方法;帮助教师掌握学习诊断、教学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基本方法,提高基本教学能力;掌握信息技术条件下学习方法的指导策略,掌握网络教学的基本方法和要领,指导网络教学。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省级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省级学校与项目院校(机构)直接对接,通过PC或移动APP组织全校教师自主学习,重点是中小学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学习诊断基本方法、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信息技术条件下学习方法指导,每个模块5学时,共15学时。

三。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该项目将于3月1日注册,3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在线培训。

四。培训安排

城市、州、学校培训机构(机构)分布、报名、学习方式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师培训管理强化培训纪律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对学员提出组织纪律和培训考核要求。同时,围绕校园疫情防控积极组织非聚集性校本培训和集体备课,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所有参赛教师都要严格按照院校(机构)的报名要求进行实名报名,完善信息。参与教师应独立选择培训课程的每个模块,并满足课时要求。该培训项目将纳入2020年省级培训计划。参与教师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相应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3)各培训机构(机构)修订完善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平台课程资源建设,确保培训期间平台稳定运行。培训结束前,根据我省教师培训证书模板要求和项目结业证书编码规则制作电子版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学院)将按照统一格式向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上报学员信息表和学习评价电子信息。

联系人:郭小龙

电子邮箱:qhjspx@163.com

青海省教育厅

附件:

全省中小学幼师防疫及教学改进在线培训计划表

监制 | 孙海娟

责编 | 李 植

编辑 | 韩孟颖

来源 | 西宁晚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ABC留学网提供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jumpabc.net/zaixianjiaoyu/2383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