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假期补课(小学生寒假补课收费标准)
关于重申中小学寒假时间,禁止学校集体补习行为的紧急通知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中小学寒假时间,禁止学校集体
补课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滨湖新区教委,市政府直属普通高中:
寒假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衡教基〔2018〕2号),对中小学寒假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多数学校能够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假期。但是最近发现一些普通高中以举办冬令营等为由提前开学。并利用假期时间为学生集体补课。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不满,并已向各有关部门和媒体进行了报道。为了有效纠正学校的违法补救行为,维护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现就中小学寒假时间重申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国所有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寒假时间的统一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占用寒假时间让学生集体上课。有类似违规行为的学校应立即纠正,并及时通知学生按原规定时间开学。学校擅自提前开学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校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和监管责任,对当地中小学寒假安排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接受群众通过举报电话等渠道反映的补救行为,并及时处理。对不服从命令、有禁令、仍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应及时制止和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市政府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档次”确定为我市高中教育工作重点,确定了“高中教育要规范,先规范后发展,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因此,各中小学尤其是普通高中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模式和管理方式,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整体办学质量,为我市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衡水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