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外合作项目专业)
院校和研究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省有关高校签订的校际协议,我校拟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派16名研究生赴台湾省进行交换生学习,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派遣期内,你免除对方学费,只需支付本校学费;交换生的往返差旅费、学习期间的食宿、书籍、保险、医疗费用由交换生本人承担。赴台湾省交流学习的研究生在接收机构所修课程学分认定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1.选择条件:
1。我校基础学制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成绩和学业成绩均优异,在今年的学习成绩中名列前茅,成绩突出。
2.对方学校有相应的专业。
3.政治思想觉悟高,沟通能力强。
4.家庭可以负担在彼此的学校学习。
二。派遣计划
序号 |
派遣大学名称 |
人数 |
备注 |
政治大学 |
只招收大陆学生; 亚太研究英语专业和国际商务管理英语专业不收交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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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佳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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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学 |
认知科学专业不收交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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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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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学 |
大众传播专业名额有限;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不收交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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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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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藻外国语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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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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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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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大学 |
建筑学专业不收交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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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出国留学”=>“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并打印《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本科起)。
(3)已发表的论文、研究项目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如有)
2。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 00前。
要求所有院校按照《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表》的要求(详见附件2)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院校的评估结果,按照申请院校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出国与资助管理”——>“交换生审核”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学院推荐汇总名单》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崇德东楼312室)。
4.研究生院评审并组织综合面试:
对于经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研究生院和港澳台办将组织联合面试并进行综合考试。面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9月25日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版块。
四.注意事项:
台湾交换生在交流期间不得离开台湾。
研究生院培训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