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国人民保险官方网)
新京报讯(记者周)为了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工作和管理水平,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中介行业的优质发展,1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表示《办法》已于2021年2月发布。
具体为《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首先在总则中明确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监管权限。
2.在基本要求中,规定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工作机构的职责、关联企业的隔离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信息岗位要求、业务申请条件、分支机构管理、监管报告要求、应急报告等内容。
三、提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明确保险中介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建设方式、外包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录入、系统变更等要求。
4.明确信息安全要求,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的安全体系、等级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终端安全、教育培训等提出要求。
五、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监督理念、监督分工、检查、现场检查、责任追究等。明确规定不符合《办法》 《办法》要求的,不符合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相关规定的,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
6.明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实施时间、过渡期整改要求、解释权以及《补充规定》中此前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情况,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