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含金量)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协会将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特许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ACCA”)和美国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AICPA”)等境外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办法》(元大洋)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程序通知如下:
1。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ACCA、AICPA等境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从业人员。
二。申请程序:填写《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协会考试培训部。
3.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员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应提供:(1)取得的境外资质证书或在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经所在事务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人员为事务所从业人员,应提供:(1)取得的境外资质证书或在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与所在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经所在事务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新闻来源(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关于2016年人才培养经费申请的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