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税(无法打开国税网站)
6月15日,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辖区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障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成立后,新的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将分级挂牌。原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由新的税务机构继承。
纳税人可以在综合办税服务大厅和网上税务系统统一办理所有税务业务,享受“一厅通办”和“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税务服务热线同时实现涉税业务的“http://”。
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明确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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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稳有序推进我省税务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我省涉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发布的涉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废止前,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及其所属税务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