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学历认证机构)
我校国际交流中心参观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洽谈合作事宜
10月24日上午,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主任陈峰一行参观了——北京嘉华时代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时代)。嘉华实达总经理兼执行董事金云华、副总经理李大鹏热情接待了来访客人,陪同他们参观了公司环境并合影留念。
期间,双方就合作项目进行了会谈。金云华总经理详细介绍了中国国际旅行社开展大学项目的愿景、政策和程序,并解读了教育部近期关于合作办学和留学的政策。陈峰主任详细介绍了东莞和我校的发展情况,并阐述了我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
中国国际服务中心嘉华实达负责人高度赞扬了我校的国际化发展规划,提出根据我校的特点确定项目特色,并就项目流程、学籍管理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结束时,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和合作计划。
哪些国外学历可以获得留服中心认证?
入住服务中心
一是在国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二、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取得的外国学历证书,以及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取得的外国高等教育文凭;
三、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修读正式课程而取得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包括学士学位)。
4.下列国家(地区)以外的机构颁发的证书暂时不在学位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学习其他非正式课程(如短期学习)取得的结业证书;
2)研修生、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外国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
4).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荣誉学位证书;
五、未经中国政府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等非面对面学习方式取得国(境)外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国外学位认证是为了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国家政策,满足海外归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位获得者在国内继续深造、就业和申请科研经费的需要,对归国人员进行的国外学位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