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辅导班(苏州两性课程培训班)
今天苏州100多家培训机构承诺规范办学!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近日,苏州市教育局、民政局等四部门公布《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社〔2018〕5号)。
具体有哪些内容?普克记忆之门述评
超级重!校外培训机构,苏州教育等四个部门!
了解苏州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情况!年底发布的黑白名单
目前,苏州已有478家校外培训机构获得了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获得工商注册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包括培训在内多达1.5万家。
校外培训机构近年来非常火爆,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科目和竞赛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的学习补充需求。然而,一些培训机构开展“应试”培训,违反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民办教育协会研究制定了《苏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公开承诺书》。今天下午,在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举行了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公开承诺书》标准办学启动仪式。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不要随意改变名称、地点、类别和学校内容,在墙上开《办学许可证》。
第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四、开展学科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不搞“超教”、“提前教”、“强化考”。主动将开展学科培训的频率、内容、招生对象、课时等条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停止各种“杯”,不参加或组织任何针对中小学生的年级考试和竞赛,不向民办教育学校提供学生成绩和年级证书。
六、绝不帮助任何中小学非法招生、变相招生。千万不要以帮助中小学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培训考试;不要给私立教育学校发简历。
七、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不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广告活动;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不做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承诺;不使用“国家一级”、“最高一级”、“最好”等术语,绝不做虚假宣传。
八、绝不聘请在职教师来我院任教。
九、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号文,对培训费实行公示制度;培训期限超过半年的,培训费用按照半年授课时数收取,培训费用不得提前收取;学生培训退款按《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积极参与培训费第三方监管试点。
十、培训机构与学生签订培训合同,原则上使用《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使用自制合同培训机构,不得违反《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十一、根据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尽快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办学许可证》。
十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证上岗,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培训考试,提高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