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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分析(25个案由分类公司纠纷)

最高法院法官批准:《公司法》疑难热点问题及案例分析

公司法的三个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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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关键词:民建公司严重难以解散和管理,公司陷入僵局

裁判要点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将“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作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之一。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存在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然处于盈利状态,但股东大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障碍,陷入僵局,可视为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符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权转账是否使用合同法分期付款的规定?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关键词:土木/股权转让/分期付款/合同终止

裁判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期付款发生股权受让方延期或拒付等违约情况,股权转让方要求终止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67条关于分期出售中买受人未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终止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买受人未按期付款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标的物使用费。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法院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关键词:民事公司决定撤销司法审查范围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

本文编辑:胡翠梅备注:本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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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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