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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防控工作的要求,绍兴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1。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前14天,逐一为师生做好“一人一档”的健康申报。从8月17日起,绍兴的师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教职员工不得离开浙江省,学生不得离开绍兴。对于居住在疫情高危地区的师生,应按规定执行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要求。海外留学生继续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海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返校。
二、对于8月17日前7天以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开学时应凭核酸检测后的健康证明+健康绿码+正常体温受控进校。在接受检测后,须按规定实施自我居家观察。
3.中小学应在开学前两周的第一周完成开学准备的自查。在开学前一周,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的疫情防控、学校准备、校园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