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_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起始日相同吗
水运工程质量保证的计算时间有多长,缺陷责任期是如何计算的?
水运工程建设是为了发展社会、服务人民的一种公共工程。当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时,就要抓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工作。为了强制保证质量,要求施工方提前支付保证金。那么,水运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时间是多少呢?
用户咨询:水运工程质量保证的计算时间有多长?
浙江国祥律师事务所包钱江律师回答:
水运工程质量保证的计算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政府投资项目准备金率约为项目价格的5%,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本条款不具有强制性。定金的保留期一般是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通常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应规定缺陷责任期的持续时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移交)验收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工程实际通过竣工(移交)验收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交付)验收,工程将在承包人提交竣工(交付)验收报告后90天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包钱江律师分析道:
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准备金率。政府投资的全部或者部分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定金预留给社会投资项目的,定金比例可以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方式和比例。
(2)订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在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预留。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被撤销的,定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给用户,用户作为发包人。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承包人用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是承包商保证履行施工合同的一种保证。
然而,质量保证是承包商根据施工要求交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行方和承包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预留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