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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教育网(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

原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局长被免职,涉及该区23名学校领导。

自2016年7月以来,全省已有48个责任党组织和492名党员领导干部,其中285人受到纪律处分。自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认真落实,不断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薄弱问题的问责力度。自2016年7月以来,已有48个问责党组织和492名领导干部,其中285人受到纪律处分。为了加强警示教育,现将3个典型案例报道如下:

1。惠州市惠城区管理局1人挪用公款,追究3名责任人责任。2009年9月至2015年1月,惠城区民政局食堂主管张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截留公款、编造会计凭证等方式进行抵消,挪用公款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粮食局局长梁没有监督粮食局的财务和食堂。有明显的违规行为,如张的个人出纳、会计、采购等,他是张长期违规问题的监督人,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分管食堂工作的副局长、局副局长杨坚未能管理好食堂的日常工作,未能对张进行提醒和督促,未能主动纠正问题,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经惠州市惠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惠城区委员会批准,对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杨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另外两名会计师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处罚。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学校领导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该局党委因履行主要职责而被问责,两人因未能履行监督职责而被问责。2016年6月,罗湖区教育系统发生了一系列腐败案件。原区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王琦违反廉洁自律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罗湖区23名学校领导向王琦赠送“红包”并行贿,其中22名学校领导受到党纪处分,2名学校领导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作为该局党委的主要负责人,王琦不仅严重违法乱纪,而且影响和破坏了全区教育系统的风气,严重失职,没有尽到治党的主要责任。区教育局纪检委书记梁未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凤娇未能履行对驻地部门的监督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防控廉政风险。2017年1月,经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梁进行了组织处理(免去区教育局纪检书记职务),区教育局党委被区委常委通报批评。

三、肇庆市德庆县官圩镇农办因违规收费分发问题,2名责任人被问责。2011年至2013年间,德庆县官圩镇农办违规向全镇各村委会收取村账代理费共1.8万元,该办主任梁伟泉收取该款后,报经时任该镇分管农办的统战委员黎学荣同意,以补贴名义将该款分发给农办全体工作人员。黎学荣作为分管领导,对下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提醒、监督不力,甚至同意下属违规收费并分发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梁伟泉作为农办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费分发补贴,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经肇庆市德庆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给予黎学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梁伟泉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指出,上述问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失职渎职行为被严肃问责,表明他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并延伸到基层的坚定决心,释放出有权有责、有责必担、有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从众意识,提高政治地位和政治觉悟,结合地方部门实际,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具体化,确保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问责,推动严肃问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

(《广东省纪委通报3起基层领导干部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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