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专升本)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人
密切注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号(人事部令第6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号(石人社发[2018]16号)等有关文件,为加强急需的专业技术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招收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聘目标
符合申请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关于《岗位表》中的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查询(详情请参考《岗位表》)。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等条件,就业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及时工作;
5.具备任职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审查涉嫌违法违规,尚未被开除党纪政纪的;
(二)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和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
(4)雇用时构成回避关系的官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婚姻关系的应聘人员,均不得应聘和申请本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资质详见附件1 《岗位表》。
(1)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日期要求:《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7月1日以后(若某岗位年龄在35岁以下,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7月1日以后,以此类推)。海外及海外留学生必须在2018年7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及学位证书。期满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历描述:《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注明:“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是指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登记、初审和支付
1.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每天8:30-,仅工作日)登录十堰报名网站,进入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报名,提交报名申请(申请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彩色报名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身份证照片,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