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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的概述)

现金库存现金管理基本规则!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存放在企业会计部门,由出纳人员管理的现金限额,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中“现金”科目所包含的内容一致。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作为现金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由银行根据实施现金管理,的单位的日常零星现金支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在国内,公司提交申请时,银行会本着有利于资金集中、能满足公司日常零星现金支付需求的原则进行审核。

今天,让边肖带你学习如何检查手头的现金限额。

一、定义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留存的现金最高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与银行的距离确定。限额一般根据企业日常零星支出3至5天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送至银行。

二、现金库存现金管理的基本规定

(一)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允许以个人储蓄存款的形式储存

单位收入的所有现金应由会计部门管理,并存放在会计部门或银行。收入的利息无论属于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由个人存储存入银行。

1.不能带着“白条”到达仓库

(1)用“白条”给银行顶现金,会减少实际库存现金,使日常零星支出所需现金不足,往往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2)用“白条”支付现金是随意的,容易造成挥霍、挪用公款等问题。付款后,不方便及时办理账务,使财务管理;

(3)“白条”一般不方便管理。一旦丢失,无证据可查,难以分清责任,有时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不允许设置“账外账”、“小金库”。

“账外账”是指有些单位不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统一财务管理,而是在单位会计账簿之外设置一套账户,记录统一财务管理之外的收入。有些“账外账”是会计部门自己设置的,有些是其他部门和小单位设置的。“小金库”,又称“小钱箱”,是存放在单位库存以外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户”有关。

三、按照规定,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

批准程序如下:

(一)经开户单位和银行协商批准的现金限额

核定公式为:库存现金限额=日零星支出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每月(或每季度)平均现金支出总额(不包括定期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大额现金支出)每月(或每季度)平均天数

(二)由银行根据银行核定现金限额填写《现金申请审批表》

有A和B两种格式,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向银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预计每年支付现金7.2万元,零星购买现金1.8万元,其他现金支出3.6万元,核定留存天数为5天。为此,请填写A类“现金限额申请批准函”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法:

工资所需现金=72 000 360 5=1 000(元)

零星材料所需现金=18 000 360 5=250(人民币)

其他费用所需现金=36 000 360 5=500(元)

合计1 000 250 500=1 750元

现金限额申请批准函(甲类)

如果本单位实行定额内部管理制度,则使用B类“库存现金限额申请审批”

现金限额申请批准函(乙类)

(三)开户单位将申请提交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银行审批。银行经审批和综合平衡后,在审批申请书中填写审批数。开户单位以银行核定的限额数作为现金限额。经批准的现金限额,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当需要增加或减少手头现金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申请批准。

一般来说,每日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所有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但若库存现金用完或留存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可由非业务零星现金收入补充(如返还差旅费和销售废品的现金收入)(允许支付的单位可从业务收入中补充),并应向银行领取现金补充限额。单位向银行领取部分,不能超过补充额度不足。此外,单位从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标明“零用现金”字样,不属于零用现金范围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

未在银行开立单独账户的子公司需要留存现金的,也应核定限额,并将限额计入开户单位库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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