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产品(银保产品保本保息可靠吗)
银行保险产品经常混乱。中国银监会提出三种保险消费陷阱
你在银行存钱,被营业员忽悠去买保险产品,一直被消费者诟病。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要警惕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利润、隐瞒产品信息等误导性销售行为。
为此,银监会还分析了消费中的三种误导性混乱。一个是混淆产品类型。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机构共同开发的产品等,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所推荐产品是保险产品。
另一个是夸大产品收益。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最后一类是隐瞒产品情况。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针对上述银行保险产品的误导性销售行为,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银监会建议,保险消费者在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应注意五个方面,防范误导性销售风险:确认销售资质、了解产品信息、积极配合“双录”、认真对待回访、关注犹豫期。
相关负责人建议,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具备相应的代销业务资格,销售人员的相关信息及其销售资格应在专用区域公示,禁止除本行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营销活动。建议保险消费者根据特区公众信息判断销售人员是否为银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代销保险业务资格。如果销售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保险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并按照公众咨询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根据相关规定,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外,商业银行销售寿险产品超过一年的,应当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双记”不仅是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在销售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合同描述、免责条款提示等义务,也是为了固化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便在纠纷产生后查明事实。建议保险消费者积极配合“双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犹豫期也是购买保险产品时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商业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保险合同应当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犹豫期自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在犹豫期间,被保险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除不超过10元的费用外的所有保费。因此,相关负责人建议保险消费者在犹豫期内,认真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的险种、期限、保险责任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果对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应在犹豫期间退保,以免损失。(记者张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