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考试中心(北京市各区教育考试院)
海淀区教委公开招聘公告: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宣布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向毕业生)
北京人事考试网()消息:根据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决定于2016年对毕业生进行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共690个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注册条件
1.仅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生和定向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非派遣生(不含委托生和定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可以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6.招聘单位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遵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8.值班时,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9.非北京毕业生必须符合北京市2016年落户条件。截至现场确认之日,北京毕业生年龄不应超过40岁。
第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现在起至6月21日14:00
报名网站:(海淀区教育人才网)
每人限一个岗位。通过网上考试的,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2)现场确认
我必须亲自确认登记。
确认时间:2016年6月22日,9:00-14: 00
确认地点:所有招聘单位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
2.北京盛源提供户口本(卡)首页原件和本人页面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招聘单位要求的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全部成绩通过,无补考;报考北方农村学校选修课的,允许通过一两次补考。
7.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已毕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统一招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未被派遣的北京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已毕业院校出具的未派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笔试)
初试成绩100%,及格线60分。初试由区教委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将在考试后十个工作日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达不到约定比例的,根据初试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员)。
(4)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将复试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se
招聘单位组织考试和体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考试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的信息。公示前,考生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的,依次顺延。一旦开始宣传,就不会延期。
(7)最终资格考试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不得有异议。通过最终资格考试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未通过最终资格考试的,取消资格。
资格考试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和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和转岗。不这样做的人将被取消资格。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