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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教育局最新发布!它关系到每一个小学生和初中生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在长春市市长公众电话网站“市长回复”栏目,回应网友提出的“两个一致”问题。
公立学校招生按照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抄写员录取。划线录取要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
关于入学条件
长春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明确,已满6周岁(截至8月31日)且具有城镇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以就读城镇小学。
初中入学要求:具有城镇户籍或居住证,小学完成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以入读城镇初中。
关于“两个一致”问题
文件要求:划线录取要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要与父母证件相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无住房,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及三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家庭住房一致。大一新生自出生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内定居并实际居住,户籍从未移动,视为符合“两个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城市统筹招收。
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当与其父、母一致。但要考虑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是军人,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开发区外。双阳区、九台区按场划分)或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与父母一方一致的,可参照“两个一致”执行。
由于不同城区和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具体办法由不同城区和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编辑:陈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