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
各省、自治区、各部门联合建设的石楠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大学启动了八项“共建援建”计划
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电(记者袁涛)南京师范大学已成为省部级共建的新一批高校。今天下午,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联合成立的南京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大学召开座谈会。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东部高校带动西部高校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切实做好对新疆的教育援助工作,经多次协商,江苏省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决定联合建设南京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大学,以促进两所大学深化改革、加强合作、加快发展。
根据文件精神,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南京师范大学各方面建设和研究的支持,推动学校早日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记者了解到,在投入方面,两年内,大学学生平均投入达到教育部直属学生公共资金分配标准,在博士、硕士学位名额和招生计划方面也会有所倾斜。此外,江苏还将支持学校向伊犁师范学院提供对口支援,将对口支援纳入江苏对新疆的援助,并提供工作指导和必要的资金支持。
同时,教育部还将对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和伊犁师范大学的改革发展给予支持和指导,支持南京师范大学建设伊犁师范大学,并将南京师范大学列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工程”博士招生单位,每年为新疆培养博士生;支持南京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学习交流与合作。
“这是一种创新和突破。本来省直部门共建的高校只是调动了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积极性,但是这样一种两校共建的方式,不仅调动了教育部、省政府和自治区政府的积极性,也调动了两校的积极性。这种模式从双边变成了多边,从联合建设变成了联合建设和援建。这是一种积极的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副部长范海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范海林告诉记者,两所师范院校共建的关键成就在于师范教育。学校在十三五规划中,从培养师范教育人才的角度,做好共建工作。
记者了解到,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南京师范大学就开始了与伊犁师范大学的对口支援工作。引入“省、自治区、部委共建”后,南京师范大学形成了两校共建工作计划的全面对接和实施,包括完善内部组织;与伊犁师范大学建立“国家教师发展中心”;紧密遵循两校“常态”特色,促进学科共建协调发展;强化教师教育特色,与伊犁师范学院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工程;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合作;共同建立“一带一路”新疆发展研究院。开展联合项目申报和合作科研;八个方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