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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环境的名言_关于保护环境的名言英语

公务员考试申请热点:立法护绿。

今年3月,《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立法。加快地方立法,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要求。

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要符合中央重大政策精神,确保国家法律和上级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地方人大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要注意总结地方经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必要性。

1.自然条件的差异。中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不平衡,生态环境差异显著。环境控制措施也应因地制宜。

2.针对性强。地方立法机构对地方环境治理比较熟悉,知道当地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所以制定的法律法规更有针对性。

3.丰富的经验。许多环境治理的案例证明,基层单位富有创造力,经验丰富。

第三,物质积累。

1.西湖风景名胜区立法彰显了保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是惠州市制定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是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历史时刻。经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今天正式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详细规定了西湖的保护范围、职责分工、规划、审批和公布、保护名录、禁止和限制行为、水环境管理和水质监测、养犬管理、人力资源利用和旅游资源开发。

2.海东“新植树节”:立法护航生态环境。

今年1月1日,《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除了履行每人每年种植不少于三棵树的义务外,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还包括参加抚育保护活动、采用或认可树木、林地和绿地、建设相关设施、捐赠款物等。这将使植树的抽象义务具体化。从保障激励手段到组织管理模式,对确保绿化成效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3.湖北:立法保护清江“高价值”。

近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从2018年11月15日初稿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到《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公布,用了10个月的时间,经历了3次审议,好几个稿都很轻松。在立法过程中,始终遵循不矛盾原则,自觉维护法制统一,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而不违反不重复的规律,并根据清江流域特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条款。

第四,名人名言的积累

1、建立世界良法,治理世界;如果一个好的法律建立在一个国家,它将由一个国家来治理。

2、世事无常强,世事无常弱。如果你强大,你就会强大;如果你软弱,你就会软弱。

3.马可以冒险,但耕田不如牛。一辆结实的汽车可以承载一个负载,但是过河不如坐船。

4.子产郑,民不可欺;儿子管父亲,人民却不忍欺负他;西门豹统治他的权力,但人民不敢欺负他。

5.法律法规到位,纪律自律,就没有治不好的国家,就没有治不好的人。

6、走向未知,走向混沌。

7、官至难,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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