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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为什么在职教师不允许校外支付补课?权威来了!
前几天
栏目网友申留言:
天津的老师是不允许在外面教书的。
原因是什么?
老师不好。学生在学校?应该做什么
近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回复了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做好教师管理工作。
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育文化体育和工会全国委员会修订发布《政民零距离》,明确要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1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加机构,培训"校外学生有偿补课,都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基础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号文,明确禁止“以政策法规的形式为中小学和教师支付补课"报酬。因此,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纠正教育道德问题,营造廉洁积极的教育环境,是一项重要举措。造福于民,造福于学校,造福于学生,造福于老师,是一件好事!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公平配置。
在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基础,天津市教委认真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津教委〔2017〕35号)要求,全面开展教学管理、教师研修、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在学校提升学区通过学区制教育。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通过“区管校聘”方式,充分调动学校委员和教师参与学区化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学校联盟建设、九年制、集团化办学、委托办学、引进高校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实现强带弱、城带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严禁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补课的通知》及机构,培训,办学“十大误区”,加强对学校、机构,培训,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管,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其中:
严禁中小学组织有偿补课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补课
小学和中学的小组织被严格禁止,学生必须参加付费的补课
严禁与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机构培训,校外付费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参加补课举办的教师、家长和家长委员会活动。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等人介绍学生和提供相关信息。
在机构培训,的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被禁止从事兼职工作